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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其中,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从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控制要求、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7个方面来阐述。
在油罐车排放控制要求方面提出:
1、油罐汽车和新投入使用的铁路罐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并具备油气回收功能。
2、油罐汽车底部装卸油系统公称直径应为100mm,底部装卸油系统包括卸油阀、紧急切断阀、呼吸阀、防溢流系统及连接管线等。
3、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公称直径应为100mm,油气回收系统能够将向油罐汽车发油时排出的油气密闭输入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油品和油气不泄漏;卸油时能够将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汽车油罐内。任何情况下不应因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油品泄漏。
4、油罐汽车油气回收耦合阀、底部装卸油密封式快速接头应集中放置在管路箱内。多仓油罐汽车应将各仓油气回收管路在罐顶并联后进入管路箱。
5、油罐汽车应符合GB18564.1的技术规定。
6、油罐汽车罐体及各种阀门和管路系统渗透检测应按GB18564.1和GB36220执行。
7、铁路罐车应符合TB/T2234等标准的技术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
以上是《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还有其他两项包括《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大家可以关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具体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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