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也是竞争力”,这个得到普遍认同的道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标准的制订工作在汽车工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专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标准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企业对于行业的标准制订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在去年召开的专用汽车行业年会上,我国专用汽车行业标准问题就成为与会企业讨论的热点之一。
去年 12 月,专用汽车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标委)在北京召开换届会议,随着第四届专标委的成立,新一届专标委开始面对专用汽车企业更多的期待。新一届专标委成立伊始,就组织审定了 《 爆炸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 》 以及 《 旅居车 》 两个标准,而更多的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在等着他们来完成。
有业内人士认为,近两年来新标准制订和旧标准修订的工作非常繁重,反映出我国专用车行业标准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在不断完善;行业标准在制订和修订过程中的艰辛,反映出专用车行业标准制订工作存在急待解决的问题。可以说,我国专用汽车行业标准是在艰难中不断走向完善的。
旧标准修订工作成绩显著
在专用车行业标准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旧标准的修订,成为行业标准完善的重要一环。
据记者了解,从第三届专标委成立以来,共组织制修订了 30 多项专用汽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并提高了我国专用汽车水平,如 《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 、 《
清障车 》 等标准的制修订。 2004 年被称为“国家标准清理年”,按照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在这一年里,专标委对归口管理的先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逐项进行了审查,共复审了 2 项国标、 66 项行业标准,复审结果为 9 项需修订、 53 项继续有效。有专家告诉记者,复审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标准,使脱离实际或者不符合实际的标准能够在进行修订之后继续使用。
在这些修订的标准中, GB 1589-2004 《
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 (以下简称 GB1589 )一直是专用车行业标准中的“焦点”。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在制订时未将作业类专用车辆的特殊性考虑进来,如油田
专用车、沙漠车、
清障车以及
混凝土泵车等类型的车辆。因此这些车辆由于其特殊的外廓尺寸而不能满足 GB 1 589 的要求,一直以来这些类型的新车都存在着不能上牌或者上公告难的问题。
2005 年修改后的 GB1589 以标准修改通知单的形式发布,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将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26 000 kg 的混凝土泵车、消防车以及汽车起重机列入超限车发布,具体实施办法是将 QC / T718 - 2004 《 混凝土泵车 》 标准中的外形尺寸、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补充到 GB1589 中。如此一来,混凝土泵车等车型新车注册受阻的问题便迎刃而解。而油田车、沙漠车辆以及清障车分别以制订新标准 《 油田专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 、 QCIT723 - 2005 《 沙漠车 》 和修订 QC / T645 一 2005
《 清障车 》 专用车行业标准的方式来解决,其中 《 沙漠车 》 和 《 清障车 》 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 《
油田专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 也将很快发布。
标准制订工作吸纳新成员加入
近两年来,作为专用汽车的上游产品,底盘企业与专用汽车企业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密切,底盘产品的品种、技术水平和质量成为影响专用汽车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使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顺畅并能够在时间短的情况下完成,第四届专标委吸纳了底盘生产企业为标准的制订成员之一,包头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成为专标委新的委员单位。底盘企业的加入将对专用车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此外,近几年在专用车行业有突出业绩的企业,如中集集团等企业,也被吸纳进入新一届专标委。为了保证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合理性,新一届专标委委员单位的企业主要由专用汽车六大结构中有代表性的生产企业参加,而且是按照生产企业的地域分布挑选出来的。
三大因素制约标准的制订和执行
尽管目前的行业标准正在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但是在专用车行业中存在着不少的不可抗拒的因素制约着行业的发展。
专家认为,制约专用车行业标准制订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多年存在着标准制订的多头管理问题;二是行业标准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三是标准起草周期较长、标准工作经费筹集困难、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不够等问题。
在这三个因素中,多头管理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理顺,这给标准的制订带来了很多的弊端。如部分专用车行业标准无法正常而畅快地制订出来、存在重复制订同一产品标准的现象等等。
无法正常畅快制订标准使得标准制订周期延长,而标准重复制订的问题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或者用户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无所适从。记者了解到,这种重复制订同一产品标准的现象在整个行业中屡见不鲜。
有专家认为,这种现象目前解决的办法只有通过标委会来协调解决,即企业或者用户向标委会反映问题,标委会再将问题传递到生产的主管部门、用户的主管部门和特种车辆的监管部门,几方互相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专用车行业标准没能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是让专标委和众多企业感到苦恼的事情。由于行业标准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其他主管部门在执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不依从行业标准执行,而是按各主管部门自定的标准执行。如此一来,专用车行业标准的权威性受到质疑。相关部门的不执行,直接导致了许多企业对行业标准的制订或者修订不重视。他们认为不参与制订或者修订的结果一样,因为他们需要解决的现状问题并没能彻底解决。
仍以 GB 1589 为例,虽然标准在 2005 年年底已经修订完成,但是据专家反映,实际上清障车、油田专用车、沙漠车的问题仍然没能很好地解决,因为这三类车的标准仅为行业标准,并没有在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1589 中作为超限车,因此这三类车型在实际的标准执行效力上将会大打折扣。业内人士认为,这三类车型的生产厂家今后仍将可能面临上公告、上牌照难一系列问题。
标准起草周期较长、标准工作经费筹集困难、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不够等问题是行业标准制订工作中存在的老问题。
据记者了解,除非采用快速制定程序,一个新标准的制订往往需要花上至少一年的时间。专家认为,造成标准制订周期长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标准起草经费不足;二是标准起草工作人员不是专职工作人员,参与制订标准的时间就显得不够充裕;三是企业目前还不够重视这些标准的制订,大多数企业认为这一项工作并不是企业所承担的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为起草标准过程中各企业意见的汇总带来一定困难。而如果能在短时间内制订出新的标准,专家认为,将会在大程度上解决因为旧标准的不合理而在行业中产生的诸如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上公告难等问题。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不够,导致不能直接借鉴国外专用汽车标准化工作的经验,需要专标委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摸索国内专用汽车标准的制订。
可以看出,如何解决行业标准制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专用车行业组织的事情。目前摆在整个专用车行业面前的大问题是如何理顺专用车上级主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何权威化行业标准的问题。此外,由于标准的制订在大程度上关系到众多专用车生产企业的利益,因此企业应该积极地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来,尽可能地共同制订出完善的标准。